书架
我与公子度春风
导航
关灯
护眼
字体:

029衣冠禽兽

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第(1/3)页
她话还没说完,林子墨便淡淡一笑说:“正好,我也要回京城去,路上正好与你同行,也能相互照顾了。”

“要回京城去?”月如疑惑,只是知道他是从别的地方来的,给村子里捐了钱,在山脚下圈了地盖了房子,从来不知道他是何方人士,不过看着平时的一身贵气,也知道他不是普通人。

一听他说回京城,月如便想明白了,原来他是京城人士。

小同笑笑说:“这下好了,终于能回家了,咱们出来这两年爹娘该想死我了!”

林子墨笑笑,眼神幽幽的看着月如,说:“回京路途遥远,路上要准备不少的东西,这马上就要入冬了,棉衣什么的都要准备齐全才是。”

想了想问月如:“对了,孩子如今的去向已经确定,但是依旧不好寻找,李姑娘,妞妞的身上可有什么胎记?方便我们寻找的?”

月如闻言这才恍然大悟,说:“有的有的,她手腕上有一颗红痣,像红豆一样大的,很是显眼。”

林子墨闻言点点头是,说:“那这样就好办了,咱们一路进京时日估计短不了,孩子那便我先修书一封到京城去,叫人帮着留意,或许能得到一些线索。”

在回京这一路,和她朝夕相处,他就不信,她还能对自己一点感觉也没有

想想这一段日子发生的事情,想想那一夜的快活滋味,他一颗心,都飘在了天上,美滋滋的。

往常不识情滋味,如今尝到了,居然一发不可收拾起来,瞧着她那个弱柳扶风的样子,便心生荡漾起来。

难怪人说,男人都是禽兽,他一向认为自己是异类,可是这碰过她以后,他再不敢说自己能够做到心如止水,冷静如初了!

月如腿脚依旧发软走不动路,况且昨夜林子墨初尝**真真是收不住了,要的太过厉害,即便是事后给她涂了药膏,今日这腿间依旧是隐隐的疼,走起路来很是不方便,她便躺在床上不动了。

一应上路的东西,都有他们两个去置办了。

上次他给月如买的新衣也没了,这下全部都要重新置办,也是好一阵的忙。

等到一切收拾妥当的时候,已经是三天后了,月如的身子也恢复了力气,那羞于启齿的位置也好了,小同在前头驾着马车,月如和林子墨坐在马车里,三人一行,便往京城去。

马车上准备了足够的干粮和水,出了下车方便和活动手脚,白日里他们几乎都是在赶路,只有黄昏时候,凑近附近的乡村小镇,寻着客栈留宿下来。

路上若是经过什么荒山野岭的,林子墨便会停下马车,带着月如去山上采些稀奇的草药。

他发现月如识字,且记性极好,便将自己的药草宝典给她,叫她在车上无聊的时候学学药草,以后慢慢的教导她成为一名女医,也算是有一技傍身。

最重要的是,两个人在马车上也不至于没话说,弄得很是尴尬,而且她距离他这么近,就好像是一块香喷喷的红烧肉摆在面前,却不能吃下

(本章未完,请翻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