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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才不要当魔王的新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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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8章 弗德厄斯传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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拂鹰军团的士兵穿着银色的胸甲,士兵们都英姿勃发的看着我。我知道,深入魔界弑杀魔王并不是一件易事。但是在这里的士兵们都是做好了心理准备的。与其说是这样,不如说他们都是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。作为第一批反攻魔王的队伍,不仅是他们,就连我都充满了干劲。

穿过传送门,魔界的情况简直让我作恶。红色的天空就跟它们的皮肤一样令人恶心,听闻在魔界里的天空都是这种颜色。活该,像它们这样崇尚杀戮的种族就不配拥有和我们一样颜色的天空。

传送门的出口设在一个森林里,不过就算是在这里都可闻到空气中的血腥味。士兵们都通关了传送门后,传送门就消失了。传送门不可能常开,毕竟除了我们外还有其他生物可能会穿过传送门。唯一回去的办法就是十天后中午传送门会敞开两个小时。

“大家都听好了,我们不是大军队,而是小队精锐,总人数甚至不达百人。都给我小声点,在找到那个狗头魔王前绝对不能让其他魔族发现。明白了吗?”

“是!”

“闭嘴!没听懂我的话吗?不许喊,以礼示意。为了人类!”

右手握拳放在左胸前。拳头,是武力的象征,是实力的代表。而心脏则是生命。这样的军礼意指愿为人民献出心脏。我不知道他们是否明白这一军礼的真正意义,这只是一个临时组建起来的军团,虽然里面有我的信赖的部下在,但也存在许多第一次见面的人。

情况很糟,在森林里走了一天也没有任何线索,不要说魔王城了,就连森林也没有走出去。不过这并没有影响士兵们的士气,但是不能这么下去了。如果继续迷路的话这些刚进来的新面孔很有可能会失去信心。

第三天,谢天谢地我们终于走出了森林。在森林的这两天比起魔族,尽是碰到一些具有攻击性的魔物,我自己都在怀疑我们来此的目的了。

走出森林后,我们找到了之前探路的人做的记号。顺着记号走,我们终于找到了那只狗头魔王的城堡。

那是一个和魔族很搭配的黑砖砌的城堡。该说真不愧是魔族的爱好吗?连城堡的颜色都是象征混沌的黑。

魔王城不宜大摇大摆地去叫嚣进攻。比起这样,智取才是我们人类的优势。命令士兵原地养精蓄锐,我派出了亲信去观察魔王城的状况。

第六天,我们终于摸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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